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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介绍

发布时间:2011-08-15 00:00:00| 作者:

     海口市群众艺术馆是在文化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前身海口市人民文化馆创建于1951年4月。1987年3月正式改名为海口市群众艺术馆。

     海口市群众艺术馆系海口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属下的财政全额拨款文化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事业编制人数18人。设音乐部、舞蹈部、文学戏剧部、美术摄影部、调研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中心)、艺术培训部、馆长室(1正2副)和办公室(含财务室)的“六部两室”管理机制现有高级职称5名(2名正高级、3名副高级),中级职称4名,初级职称2名。

    海口艺术馆大楼总建筑面积14698平方米, 是一座地面16层、地下1层,集办公管理、活动举办、公共培训及职工住宅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用于开展文化业务活动的馆舍场地达到8500平方米。场馆设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览厅和多功能艺术展览厅、演艺厅、琼剧小戏场、舞蹈培训厅、合唱排练厅和美术、摄影、书法等各门类艺术教室。

    海口市群众艺术馆于2004年、2007年、2011年、2015年2021年连续五年旅文部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并先后荣获“全国少年儿童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先进单位”等国家级荣誉;1999年、2014年被国家人事部、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化系统先进集体”荣誉;连续11年4届蝉联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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